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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农资专项打假突出六大措施

发布: 2007-02-02 00: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的精神,2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向全国质检系统印发了《2007年农资专项打假工作方案》,要求全国质量技监系统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紧紧贴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力度。
    2007年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将重点突出六大实招: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各地质量技监部门在农业生产旺季,要以“质监检测进乡村,服务农民到田头”为主题,以现场“快速检测技术”为突破口,扩大“农资打假下乡”的范围,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工作拓展到田间地头,贴近到农民群众身边。
    二是严厉查处生产假劣农资违法案件。要以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查处大要案为主线,认真开展“三查三防”。一查生产企业,防止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二查仓储场所,防止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三查假冒伪劣,严厉打击和防止无证生产等恶性违法行为。
    三是深化化肥、农药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在2006年整治成果基础上,着力深化整治工作内容。各重点区域要借鉴成功经验,制定出阶段性整治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
    四是建立健全案件协查工作机制。各地要强化案件协查、联办工作意识,建立假劣农资产品溯源及协查通报机制,完善跨省案件的查办工作程序,加大地区间、部门间联合行动的工作力度,形成从源头抓农资打假,查办跨省大案要案的工作机制。
    五是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假冒重点名优企业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帮助重点名优企业做大做强。完善辖区假劣农资生产企业和窝点“黑名单”制度,建立农资举报处理机制和农资产品质量预警机制。
    六是加强宣传,着力服务。各地质量技监部门要以现场咨询、讲座、发放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农资产品的辨假识假基础知识,引导农民消费;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公布质量合格的名优农资产品、假冒伪劣农资生产企业和窝点“黑名单”。通过农资义务监督员,向群众宣传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和农资产品质量信息,扩大农资制假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