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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新规定让老百姓花“明白钱”

发布: 2008-08-26 19:37:01

据了解,新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无论是对食品标识的要求,还是违规后的处罚,条款都更细致了。新规定将让老百姓购买食品更明白,更放心。新规定要求在食品标识配料清单上,要标明具体的添加剂名称,并且要以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让老百姓知道用的是哪一种甜味剂,哪一种防腐剂,哪一类着色剂等。  
食品包装标识除标明厂名厂址外,还需标识到食品产地的地市级城市。此外,包装内如有分装的食品,需标明有“分装”两字,并且包装的颜色也要求有对比色,以便于消费者识读文字,更好的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条款里还明确规定,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非保健食品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均属于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