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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有效性监督检查见成效

发布: 2007-01-29 00:00:00

 

  继对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和食品企业开展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之后,2006年,国家认监委开展了第三次针对环境管理体系获证企业的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同时对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档案进行了抽查。检查结果表明,被查企业的总体环境管理效果较明显,可以满足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本次检查涉及65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316家获证企业,重点选取了化工、纺织、印染、电子等污染问题较多的行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兼顾一些其他环境风险因素高的企业。实际检查285家企业,通过对实际检查的获证企业进行统计分析,获证企业平均得分84.2分,对应的认证审核档案平均得分93.6分。

  这是认监委成立以来首次以环境管理体系获证企业及认证档案作为检查对象,将获证企业检查与档案检查两项工作合并进行统一策划与组织。检查邀请了环保专家参加,确保了检查工作的专业化。

  检查发现,多数企业具备环境守法证明,能够自觉进行自我监控或委托外部监测机构进行符合性的监测,达标情况较好。绝大多数企业能够建立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识别自身的环境因素并对重要环境因素实施了管理。认证档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在实际检查的285家获证企业中,有215家企业得分在80分以上,占总数的75%。

  通过检查也发现部分获证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部分获证企业无法向检查组提供证明其法规符合性的材料、个别企业对现场废弃物和化学品的管理不到位等。国家认监委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2家机构立案调查,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机构给予了书面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