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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起质监部门将13类食品实施无证查处

发布: 2006-12-30 00:00:00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告,到今年2006年12月31日,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过渡期结束,届时,凡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也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上述产品。从2007年1月1日起,质监部门将对无证生产和销售上述13类食品的行为依法实施查处。近期,宁波市质监部门已多次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等将相关情况告知社会各界,并逐一告知相关企业。国家对上述13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始于2005年1月1日,当时宁波市有13类食品生产企业490多家,两年来,全市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区域集中、政策引导等手段对相关企业进行整合提升,仍达不到要求的则实行关停并转。目前全市列入领证范围的13类食品生产企业尚有330家,其中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119家,已经通过考核待领证的110家。目前国家已对包括上述13类食品之内的28类食品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宁波市已获QS证书食品生产企业共469家,其中大米等老5类、肉制品等新10类食品生产企业已100%获得生产许可证。